今天是
信件总 | 3556/19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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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谢 | 63/30 |
信件标题: | 农村土地确权领证需要先交垃圾费,有文件规定吗? | ||||
来 信 人: | 申安村民 | 来信日期: | 2016-11-20 | 信件编号: | 201611200117314774 |
信件内容: |
灵山县陆屋镇申安村委,在办理土地确权时,要求村民每户缴纳300元的垃圾费。这合理吗?有个文件支持?这样已经有很多村民怕失去土地而缴纳了!另外,村委从未组织人员收集垃圾,何来收垃圾费之说?这本就是乱收费!试想,本村委1000户人,300每户,那么就是30万,这些钱用来何用?请速查明!(建议暗访) |
办理进度: | 处理单位:市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:2016-11-21 处理状态: 已转交到 灵山县人民政府 部门处理, 于 2016-12-01 之前处理完 |
答复内容: | |
办理进度: | 处理单位:灵山县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:2016-11-21 处理状态: 处理完 |
答复内容: | 经查,该村委在开展土地确权过程中,没有收取过任何手续费等相关费用。且自2013年开展清洁乡村以来,共聘请7个保洁员负责清洁卫生工作,缴纳保洁费也开具票据,并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,并无不妥。 |